基于2021年鞍山市境内的地表水国家重要水质站的监测数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内梅罗指数法、灰色聚类法和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进行水质评价,了解综合水质情况的同时对比分析了4种评价方法的评价效果及适用条件。结果表明,单因子评价法的评价结果表现为过保护,其他3种评价方法更适合应用于综合水质评价,4种评价方法各有优劣,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