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2014年版相比,有一句话出现频率增加,令人警醒,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两法衔接"的理念跃然纸上。近日,《湖北应急管理》记者来到咸宁市,探访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