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府函〔2023〕8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质量强省建设深入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地级以上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地市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