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2月20日,国家联合七部委,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将我国的十二个地区作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主要试点区域。然而在此项工作的开展中依然有很多问题的存在,给此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阻碍。为此,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针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旨在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