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人民调解实践陷入困境,自身发展状况与社会认知度皆不尽如人意。在新时期复兴人民调解,应当首先明确其民间性、中立性、自治性以及与民事诉讼的平行性等底线属性。在此基础上,引领人民调解走出困境,从基本功能、立法特征、调解模式、程序机制、职业主体和经费保障模式等六大方面实现人民调解的现代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