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淮南子》对《庄子》中不同层次的"齐物"观念均有吸收、改造和发展。在是非问题上,《淮南子·齐俗训》从《齐物论》出发,在论证中走向了《秋水》,区别了"至是""至非"与"一是一非",并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出自个体的"己""心"和特定视角的对物的是非判断之相对价值。关于万物的差异和个性,《齐俗训》给予认可和尊重,并从万物各有其用的角度理解"万物一齐"和"物无贵贱",尤其突出了"宜"的作用,从而与庄子反对以"用"来判定物的价值的思想取向相反,也窄化了《秋水》中的"万物一齐""物无贵贱"的内涵。不同于《齐物论》中打破万物之间分界的"道通为一"和《德充符》中取消差别的"万物皆一",《淮南子》没有试图消除万物之间的差别和界限;也不同于《秋水》中仅承认万物没有贵贱之别的"万物一齐",《淮南子》承认万物因为有共同的来源而关联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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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