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危险接受理论以法哲学依据作为支撑,以犯罪论依据作为发展内容。其中,被害人信条学原理和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是该理论的法哲学依据,共犯从属性套用理论、行为危险性否定理论、规范的保护范围之外理论等相关理论是犯罪论依据,该理论试图以两大依据准确解释被害人危险接受场合中行为人排除不法的缘由,但仍无法摆脱标准不科学与观点模糊的困境。文章对危险接受理论持否定立场,认为危险接受案件可以通过传统的刑法理论去解决,换言之,危险接受理论完全可以被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