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台州某拆迁安置房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98 690 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4 300 m2,共9幢16~18层高层住宅楼,框剪结构,设1层连体地下室,原设计地下室底板防水层为1.5 mm厚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后经图纸会审改为1.5 mm厚预铺反粘高分子防水卷材。质监站随机抽检中发现先期已施工的1号、6号楼地下室底板防水层采用自粘型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与设计不符,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所有防水卷材施工。建设单位召集管委会、质监、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关于地下室底板防水材料质量问题处理专题协调会,设计院根据协调会技术处理从严要求,会同各方共同确定了地下室底板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