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称新收入准则或新准则)已于2017年7月发布,其对会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发生了重大变化,会计收入与税法上作为纳税依据的收入确认更出现了显著差异。在新收入准则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全面执行之际,本文仅以目前最常见的流转税类中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和所得税类中企业所得税为例,拟对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税会差异加以探析,探析新收入准则下会计收入与税法收入确认的差异以及正确处理方法。

  • 单位
    东莞市艾维泰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