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一:2020年,M单位经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中小企业D作为其保洁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150万元。2021年10月合同到期,D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服务事项并得到该单位基本认可,但截至2022年4月,D公司只收到项目首付款和部分进度款,仍有部分进度款和尾款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