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社会组织作为公共体育服务的重要供给主体,需要从补缺者向合伙人进行角色转型。体育社会组织可通过政社合作、社社合作、企社合作和校社合作等模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合作供给。在合作供给时,政府要规范购买程序,妥善处理“官民二重性”的同时强化第三方监督;体育社会组织要加强三级枢纽化建设,形成纵向合作、横向联系的管理架构;通过学习企业管理方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自主性;依靠学校场馆资源,发挥体育教师的作用,从而促进公共体育服务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