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国需要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着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是因为过去企业之间的竞争焦点在于如何扩张销售规模、优化商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而今该竞争方式已逐步被供应链之间的竞争所取代。尤其是在电商领域,供应链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电商企业的生存能力与盈利水平,不断加强供应链集成能力成为电商企业巩固自身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同时,电商企业的战略导向决定着其活动规则与日常运作,是影响绩效的重要因素,极有可能对供应链集成能力与电商企业绩效的关系产生调节效应。基于此,本文提出了供应链集成能力、战略导向与电商企业绩效三者关系的假设,并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进行验证。本文将供应链集成能力用自身集成能力、消费者集成能力和商品集成能力进行衡量;将战略导向通过市场导向和技术导向进行衡量。研究结果表明:自身集成能力、消费者集成能力、商品集成能力均能够促进企业绩效;市场导向能够提升自身集成能力、消费者集成能力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无法提升商品集成能力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技术导向能够提升自身集成能力、商品集成能力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无法提升消费者集成能力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