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七部委分别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由此全国正式拉开了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深化改革推进工作的序幕。其主要内容有:一是对深化巡游车改革进行了较多制度设计,对增量和存量进行了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于增量,新增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二是对于存量,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依法变更经营主体,但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三是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