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将进入国家治理的法典化时代,而与民事立法齐头并进的经济立法相对分散,传统的分散立法所带来的政策和法律、部门利益的困局,又严重影响到我国经济法的健康发展。而统合性立法是以法典化所具有的体系化内涵为导向的,能够有效地规避了分散立法的滞后性和封闭性,汲取分散立法的回应性和导向性功能,弥补其他立法方式所存在的制度性短板,进而探寻出全新的开放性、渐进式的立法体系。

  • 单位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