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提出,对于中国土地制度来说是一项重大改革。《方案》对项目主体主要有四大农村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组织形式。对北京、佛山、成都三个城市的不同项目主体进行归纳总结,举例说明各类项目主体的差异,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适用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