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体罚"零容忍"的大背景下,赏识教育蓬勃发展,教育惩戒遭到弱化。教育实践中的"偏赏废罚"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亟待一场"将戒尺还给教师"的行动。身体哲学视角下的教育惩戒不同于体罚,教育惩戒有其自身特点、价值与正当性。教育惩戒的复归应注重"以身体之,身心合一",遵循教育性、公正性、因人而异和刚柔并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