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仇恨言论的法律规制

作者:戴彦艳
来源: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8, 33(07): 31-37.
DOI:10.15924/j.cnki.1009-5128.2018.07.004

摘要

网络仇恨言论是具备故意或潜在故意意图的言论主体以网络为媒介,针对具有民族、地域、性别和宗教等高度可识别性特征的特定群体甚至个人所进行的传递仇恨的表达性言论类型。由于网络仇恨言论兼具自由和伤害两种价值属性,一方面它体现着以言论自由为核心的宪法权利,显示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自我觉醒,另一方面它所表达和传递的是仇恨,极易侵犯他人权益,有损人格尊严,所以实践中存在着规制和容忍的悖反困境。保护和限制无疑是言论法治的两大主题。基于此,针对网络仇恨言论应以宪法价值为调和基准,建立一套以法律规制为救济措施,以技术性手段为监管,以公民媒介素养提升为基础,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言论规范体系。

  • 单位
    河北地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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