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规则可作狭义和广义理解。狭义的国际规则是指对国家行为和国际互动有约束力的规定,广义的国际规则除了指令性规定,还包括指导性原则和规范,以及各种制度性安排。国际规则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世界秩序的支柱,是国际社会超越国际体系的根本,不仅事关国际体系的稳定,还决定国家利益的实现。在国际体系中一直存在对国际规则制定权的争夺。其中,强国是国际规则的主要制定者,霸权主导的单边、双边和多边机制是国际规则的主要形成机制。非霸权国家一般通过国际组织和区域合作机制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非国家行为体的参与则以非政府机制为主。国家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变革的能力主要来源于整体实力、领域优势和创制能力。霸权国家不能垄断国际规则的制定。只要具备必要的创制能力,并且至少在某个问题领域拥有相对优势,非霸权国家就有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变革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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