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水江文书有关田地买卖,多涉及"田边地角"的权属交易,这是清水江文书区别于其它区域田地买卖契约的最大特色,构成混农林经济的显著特征。"田边地角"确认林地和田地的边界,是了解"林农兼作"的切入点。田主对"田边地角"一定范围内的树木和荒地享有所有权,在田地买卖中可以保留或出售。"田边地角"所涉的田地多为岭子田和山冲田,且常分布于群山环抱的林地中,因而多用于种植禾,故林间开辟田地种植禾是林间套种的特殊方式,而"田边地角"的荒地多用于种植旱禾以及培植以杉树为主的林木。"杉禾间作"是清水江流域苗侗民族林粮间作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