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上海、江苏、山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开展省域高校综合考核,贵州等省域也即将开展。该考核是在高校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新型评价,包括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两个维度的内涵,即高等教育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和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级政府是高校综合考核的发起者,意在升级高等教育系统内外协同的关系,既为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创设更好的外部环境,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等教育的动力。然而,综合考核出现了偏差,如削弱高质量发展的“发展性”、有违发展的“高质量”方式、弱化高质量发展的高校主体性特征等。针对这些偏差,建议从升级评价模式、引领高校自身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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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