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丑书"在社会层面成为一个流行词汇,专业圈子应该有理论上的探讨。本文从审美心理和人文现象角度尝试对"丑书"及"丑书现象"进行分析和厘定。在抽象和具象两类不同的艺术形式或自然、社会呈现中,"丑"的内涵呈现出一种差序认知,伦理和道德评价并不能直接对应于抽象类型。"丑书"是一种伦理污名,需要有更加细致的批评来重新梳理认知,对"丑书"的厘定,可予当代书法学习、创作以思辨基础。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