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了值班律师制度,理论界将值班律师定位为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者,但实际上值班律师却成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协助者。实务界和理论界对值班律师的差异化定位反映出我国法律援助范式深刻变革中值班律师制度存在的一个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如何设置值班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利用有限的制度资源回应改革需求。在制度层面破解"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问题,应通过整合值班律师的协助者和帮助人角色,设置值班律师角色转换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法律援助路径,以使得改革后的法律援助制度既能够满足不同的刑事法律援助需求,又能使值班律师融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中,从而在总体上实现刑事司法制度自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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