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变更指控罪名有其正当性,本文认为正当性的理由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法院变更罪名是其行使职权的表现;二是法院变更罪名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三是法院变更罪名并不必然剥夺被告人的辩护权,被告人的权利在法院审理中是可以得到应有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