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更应该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阶段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制度,推进高等学府教育管理体系法制化。作为高校工作的直接实施者,教师的道德素质、法制观念等等对教育教学的过程和结果都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提高教师的法治思维,不仅是推进大学管理法制化,更是适应社会时代大环境的要求。对于当下社会的教师而言,法制化思维是教师理应具备基本思维能力,更是在教学管理中提高管理水平、科学化技能的客观需要;对改变未来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新时代国家关系和世界格局,适应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需要。切实履行大学教育人才的基本职能,在制度上需要健全规范、统一的管理体系,构建和谐校园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部分,也需要法治社会、依法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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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