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陈鹤琴先生十分强调教师应具有“创造的能力”,我园在教育实践中也把“创造的实践”提炼为“活教师”的内涵之一。我们认为,教师的工作最显著的特征与价值就是创造,因为教师的工作是对人的教育,教育应该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幼儿园教育的对象是3—6岁的儿童,他们的年龄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学习需要经验化、生活化与个别化,所以幼儿园教师不能只做知识的“传递者”,而要成为具有创造性实践能力的“创造者”。教师能自主地进行创造性工作,才能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