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公安、住建、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执法范围进行了调整,消防部门也进行了体制改革,在新消防法体系下,尚存在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确、责任边界不清、机制不够健全、工作模式需要改进、业务能力需要调高等问题。本文就各部门责任和职责、工作衔接、评估机制、监督检查模式和建筑消防信息化等方面作进一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