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如果表意人的意思与表示完全一致并能够被他人毫厘不爽地领受,当为理想状态。但现实生活中,表意人的内心意思是什么,表示出来的意思是什么,受领人受领的意思是什么,常常成为争讼的焦点,从而使意思表示的解释成为必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2条之规定,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等方法的妥当适用区分意思表示解释的不同情形,使民事主体的意思与表示尽可能地趋于一致,方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意思自由。意思表示解释原则、方法的发展,既体现着对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尊重,又对行为自由设定了边界。而意思表示解释方法的多样化,则为妥善解释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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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