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向抵押贷款制度是一种具有以房养老功能的房产金融制度,在欧美国家经过20多年发展,体系和功能日趋成熟完善。这种制度引入我国后,在国内的发展并不顺利,受到了我国法律上土地二元所有制、土地使用权续期相关规定不明、债务到期时的抵押物流转限制等约束,使其以房养老的功能难以发挥。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环境,可以对反向抵押贷款制度进行适度改良,构建政府主导、机构主体、续期明确、他有产权准入、农村适度发展的综合性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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