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6月30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出台《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为地方立法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提供制度保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立法各环节,让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地方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论证、协商、评估、监督、宣传和法规实施等工作,让立法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