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打破理性感性两分法的局限,将与善相关的因素划分为智性、仁性、欲性三个部分,创立三分法,是儒家生生伦理学的核心特征。这种新理论对何为善这个古老话题有自己的理解:成善必须首先肯定欲性,保证人能够在物质层面上生存;在现实生活中,善不是从外在的标准出发的,而是源于发现并遵从自己内在的道德根据,这个内在的道德根据即是仁性,由仁性决定的善为伦理,儒家心学系统的意义即在于此;光有仁性还不够,还要动用智性对仁性进行反思,加以内识,以进一步确定自己的行动方案,这种由智性决定的善为道德,儒家理学系统的意义由此可以得到充分彰显。单纯的仁性之伦理,单纯的智性之道德都不完备,只有将仁性和智性有机统一起来,由伦理不断进至道德,才能成为完满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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