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机构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有明文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社会制度配套建设不足,法律不敷使用的情况,也存在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存有偏差的问题,从而导致人民法院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突出,判决释法说理牵强,普遍对教育机构课以过高的责任等情形,影响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全面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本文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上海市118件一审民事判决书,对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的司法实践状况进行考察,对判决反映出的损失分担规则的适用、监护人责任的认定和教育管理职责的界定等三个重点问题进行评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