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方位,创新中国国际法理论,以回应时代变革的要求,可谓正当其时。有学者倡建国际法的“中国学派”,这也提出了中国国际法理论的整体性创新之路该怎么走的问题。国际法学派的确认,学界向来以对“国际法效力根据问题”的有力解答为依据。因此笔者认为,首先须找到解锁的钥匙,解决“国际法效力根据”这一门户问题,方可打开大门,进入国际法的理论城堡。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有整体性的理论创新。习近平外交法治思想,为中国国际法理论创新提供了政治坐标,特别是其中的国际法治概念,可能是解锁“国际法效力根据”这一理论问题的关键,由此有望打开国际法“中国学派”的发展之门,实现理论整体性创新的目标,助力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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