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7年12月20日,福建省漳州市工商局公布了两起汽车消费侵权案例,两家汽车经销商因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重罚。3月1日,漳州市消费者钟先生在市区龙文北路一家汽车4S店按揭购车时,发现该店提供的收费收据中写着"抵押费500元"。他询问4S店的销售顾问,得到的回答是:按揭购车需将车辆在银行进行抵押,4S店帮忙办理抵押手续故而收取这笔抵押费。对于商家的解释,钟先生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