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回答"数字人文是什么"以及"如何定义数字人文",有必要对数字人文的核心内涵以及可能存在的边界进行厘清,尤其是从中国语境出发提出反思路径。来自爱丁堡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图书馆、山东大学、北京大学、上海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机构的20多位学者于2019年11月8日齐聚南京大学,围绕"数字人文是否需要被定义""数字人文与组织机构联盟""数字人文与教学""数字人文与学术期刊及评价机制""数字人文与文学、史学、哲学等的关系""数字人文与大数据、人工智能间的关系""数字人文与计量研究法:相同或相异"等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并围绕"为什么需要定义数字人文""如何定义数字人文"以及"数字人文的拓展可能"形成了富有建设性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