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辞赋与书法的关联,突出体现于书体语象(书法赋)与赋体书像(赋书法),而从艺术批评史的角度看,二者又有着异类而同体的功用。概括地说,赋用与书用,构成征实原则;赋法与书法,成就技术特征;赋象与书像,呈示形似艺术;赋势与书势,表现气运风骨。这种基于体性的批评,将辞赋与书法这两种不同体类的艺术联结起来,具有我国古代文艺史写作的典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