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2月14日,厄瓜多尔拉戈阿格里奥(Lago Agrio)法院判决美国能源巨头雪佛龙公司(Chevron)赔付86亿美元,为其所并购的德士古公司(Texaco)因石油钻探造成的环境破坏负责,这一持续18年的马拉松式环境案件终于尘埃落定。该案再次启示我们:要提升环境法制的威慑力,就应当对污染企业实施司法赔偿。只有高额的赔偿才能让企业感到违法成本提高的压力;只有有力的诉讼才能树立环境法制的权威;政府应担负起为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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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