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2004年国务院已经颁布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一级、二级实验室的备案管理制度,民营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率仍明显低于公立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状况不容乐观。亟需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实验室备案管理为基础,进一步夯实民营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