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特权的正当性在于对习惯的尊重、维持农民生计和保护粮食安全的需要,但植物品种权的扩张造成农民特权被合同架空、被技术措施扼杀、被国际公约限制等现实困境,我国应从扩大权利范围、廓清权利主体、规制技术措施和慎待国际公约几个方面完善农民特权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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