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评估2017—2021年合肥市生活饮用水中17种常规监测指标的经口途径健康风险,为合肥市饮用水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合肥市共纳入市区监测点95个,农村监测点252个,分别在丰水期和枯水期进行饮用水质量监测,采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US EPA)经典“四步法”对饮用水常规17项指标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并对性别、水样、水期和地区进行分层分析。结果 2017—2021年合肥市饮用水17项指标中有6项指标存在一定致癌风险,CR值介于1×10-6~1×10-4之间,其中致癌风险最高为镉(2.59×10-4)。17项指标非致癌风险均不高(HQ<1),其中非致癌风险最大为氟化物(HQ=0.93)。分层分析显示,6种指标的致癌风险在男性和女性之间均有统计学差异(P<0.001);丰水期饮用水中铅、镉、铬和四氯化碳致癌风险均高于枯水期(Z铅=-3.616,P<0.001;Z镉=-2.397,P=0.017;Z铬=-4.733,P<0.001;Z四氯化碳=-2.833,P=0.004),而三氯甲烷则相反(Z三氯甲烷=-5.867,P<0.001);砷、镉、铅致癌风险出厂水中显著高于末梢水(Z砷=-3.263,P=0.001;Z镉=-3.410,P=0.001;Z铅=-6.076,P<0.001),而出厂水中铬和三氯甲烷的致癌风险则明显低于末梢水(Z铬=-4.515,P<0.001;Z三氯甲烷=-7.521,P<0.001);农村地区饮用水中砷、镉和铅致癌风险显著高于城市地区(Z砷=-3.732,P<0.001;Z镉=-2.025,P=0.043;Z铅=-2.718,P=0.007)。结论 2017—2021年合肥市生活饮用水中存在一定致癌风险,其中镉和砷为主要风险物质。

  • 单位
    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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