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健康风险防控是当今社会密切关注的常态化问题,面对环境健康风险危机日益突出的情况,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法律之治势在必行。然而,该领域涉及科学不确定性因素,且该因素对环境健康风险规制造成了消极影响。若以确定性法律来规范环境健康风险中的科学不确定性,必定会增加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的难度与成本。为此,本文将动态法治与静态诉求相结合,从法律运行角度发现环境健康风险规制所涉及的科学不确定性问题,并寻求解决该问题的法律路径,以期对化解当前频发的环境健康风险危机有所帮助。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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