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分析结核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后药物不良反应(ADR)的发生情况。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6年3月至2020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的服用抗结核药物治疗后出现ADR的156例结核病患者的病历资料,统计患者的年龄、性别、ADR发生时间、所致ADR类型、怀疑引起ADR的药物种类等指标。结果 156例患者中男90例、女66例,年龄(55±7)岁。ADR发生时间为用药后1~330 d,其中,151例(96.8%)患者集中在用药后30 d内,用药后4~10 d为ADR高发期,共出现100例,占64.1%。男性ADR占比高于女性,60岁及以上患者占比高于其他年龄段,但不同年龄段ADR占比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ADR类型表现为胃肠道反应146例(93.6%)、尿酸升高137例(87.8%)、肝脏毒性125例(80.1%)、神经系统反应117例(75.0%)、过敏反应111例(71.2%)等,其中出现1种不良反应者58例、2种不良反应者49例、3种不良反应者36例、4种及以上者13例。引发ADR的药品以异福酰胺为主,67例(42.9%),其次为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联用方案,分别为17例(10.9%)、14例(9.0%)。结论 抗结核药物导致的ADR主要为胃肠道反应、高尿酸、肝脏损害、神经系统疾病及过敏反应,用药4~10 d为其高发期,且多见于男性、60岁及以上患者,异福酰胺、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联用方案所致ADR占比较大,临床用药过程中应重点关注高发期及多发人群,并注意选取合适的用药方案,以降低ADR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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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