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问题:我是江西某地级市招标人。近日,我们组织了一个依法必招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预算6000多万元。中标结果发布后接到投标人的异议,称中标公司3年内在其他省份有串标行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我们这个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并没有规定投标人此前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标行为属于投标无效情形。但是,我们本市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