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教师身份的再界定

作者:吴郁芬
来源: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09, (06): 34-35.
DOI:10.16137/j.cnki.cn12-1303/g4.2009.06.005

摘要

我国《教师法》将教师统一规定为专业人员,仅仅指明教师的职业性质,具有片面性。借鉴国外经验,教师身份的内涵应该区分为职业性质和法律身份。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教师职业性质基础上,分类确定教师的法律身份为公务员、教育雇员或教育公务员。

  • 单位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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