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自2017年6月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简称新《条例》)施行以来,山东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和配套规章,结合山东实际,细化健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督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重点任务,指导、督促农药行业不断提升了服务农业生产的水平和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