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庆石柱方言以“数量名”作为其名词性结构的基本语序,同时使用“名数量”的变异语序来专职表示定指。平行现象在其他一些方言/语言,如遵义方言、孟加拉语及阿萨姆语中也能观察到。汉语西南官话与南亚的印欧语之间尽管没有接触及亲缘关系,但它们都以改变名词性结构内部语序的方式来表示定指。该共性不能仅归咎于巧合。通过比较不同语言/方言中类似定指策略在句法上的共性与个性,石柱方言定指“名数量”短语所表现出的一系列现象,如“一”的简省及大数目限制等,都能够得到较为简明的解释。石柱方言定指“名数量”短语是短语移位的结果,而遵义方言定指“名量”短语则来自于中心语移位。在与孟加拉语及阿萨姆语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石柱方言定指“名数量”短语的大数目限制是由不同数词的语义特征区别造成的,这种特征区别在句法上也有明显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