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以城乡户籍为标准划分的死亡赔偿金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中产生较大的争议。未来社会人口构成愈加复杂,城乡二元划分方法已不能适应和解释复杂的现实生活。户籍改革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统一赔偿标准。我国可以尝试双轨计算的思路:针对有相对稳定工作的人员,用行业平均工资标准作为死亡赔偿金计算依据;对特殊群体做特殊规定。在维持目前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的同时,将二元赔偿标准改为多元赔偿标准,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褪去户籍身份色彩,兼顾个案与整体的公平,最终充分保障每一位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