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长期以来,中国公司中的影子董事缺乏有效规制。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虽不在公司任职,但实际控制公司事务,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害公司利益。2023年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为此增加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其后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中国法律首次明确“影子董事”“事实董事”的义务,有助于影子董事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