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时代的到来促使正义理论研究进入一个新阶段。围绕数字正义、数据正义、算法正义等概念讨论所引出的核心问题是:数字时代的正义观是传统正义模式的移植,还是基于科技发展衍生出的新型正义结构?实质上,数字时代正义的内涵已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传统正义观中人的主体性地位因人工智能普及而降低,让位于技术理性;正义的作用对象扩大到机器行为,并因此产生算法公开的正义实现方式;正义的发生场域拓展到信息空间,出现场景正义和可视正义的新类别。正义内涵的变化带来了数字非正义问题,数字鸿沟、数字歧视以及数字强权成为区域和群体间不平等矛盾的新缘由。解决非正义难题需要建立全新的法律路径,在实在法层面合理分配数字权利,在程序法层面强化可视化纠纷解决方式,从而为数字正义的实现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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