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末,一些学者针对公共行政中道德因素缺失的问题,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的伦理建构模式。他们认为,制度约束对于确保官僚负责来说并不充分,行政伦理在行政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加强行政伦理建设,一方面需要行政人员的道德化,另一方面也要努力实现公共行政制度的道德化。公共行政的伦理建构模式强调,只有制度约束与道德自律、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相结合,才能使行政人员更加负责,这点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这一模式的理想化色彩较浓,在实践中缺乏有效的措施来实现其理论主张,并且对公共行政中伦理因素的价值估计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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