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Uber案引发公众对算法共谋垄断的关注,算法共谋垄断的影响及规制逐渐成为讨论热点。算法共谋垄断具有损害市场竞争价值、强化市场主体不平等地位、逃避反垄断法规制等危害,因此,有必要从算法共谋垄断的不同表现形式出发对其予以规制。在研究算法共谋垄断各类表现形式的规制理论的基础上,可从理念和模式两个层面出发完善对算法共谋垄断的法律体系规制。规制理念包括反垄断的克制适用、多元联动治理。具体模式则包括构建影响评估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的预防性模式,创新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的协同问责模式,完善共谋协议认定和责任分配的救济模式。